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贵州师范大学有关政策文件和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彻落实立德树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做到科学选拔、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学院拟定复试名单、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业课笔试、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等工作。
(三)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四)学院负责对参与复试工作的老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三、复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学院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择优拟定复试名单。
2.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150%。
(二)资格审查
1.考生本人先审查自己是否符合我校复试条件,按《贵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准备资格审查材料。
2.学院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复印件由验证人签名后留存。
3.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主要方式
(1)专业课测试:采用笔试形式。复试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2)面试:科学设计面试题目,由考生抽题回答,现场考察。
2、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 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③ 外语综合能力测试。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 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特长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
④ 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1.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100分、面试满分100分(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总分10分,计入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2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科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4.考试总成绩排序标准:在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
(五)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4月1日上午9:00-15:00。
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二楼小会议室。
学院将对考生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审核材料内容参照学校研究生院招生须知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
(六)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笔试时间:2024年4月1日下午18:00-20:30
笔试地点安排如下:
专业名称 | 笔试地点 |
党的建设 | 马院学院楼4403教室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马院学院楼4403教室 |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马院学院楼4403教室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马院学院楼4403教室 |
思想政治教育 | 马院学院楼4307教室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马院学院楼4307教室 |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日上午9点开始
面试地点安排如下:
专业名称 | 面试地点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马院学院楼4508教室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马院学院楼4510教室 |
思想政治教育 | 马院学院楼4506教室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党的建设 | 马院学院楼二楼小会议室 |
(七)复试费用
复试费100元/人。考生现场参加资格审核时通过学校指定平台缴纳。缴费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复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四、调剂
2024年我院第一志愿生源充足,学院不接收调剂申请。
五、体检
(一)拟录取阶段,考生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二)拟录取名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考生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通过邮政EMS快递邮寄至学院(邮寄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管理科;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3227486)。
(三)学院收齐拟录取考生体检报告报送校医院鉴定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不予入学。
(三)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无法更改。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定向就业协议须在拟录取名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交至学院。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省招生考试院初检和教育部最终录取检查通过后,学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考生,一律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其他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学制三年。学校将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计财处主页公布。
(二)奖助办法
为鼓励年轻学子努力学习,设有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谢晓尧奖学金”、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等多种奖助项目。
(三)咨询电话:0851—83227486
举报电话:0851-83227481;举报邮箱:my2020zs@163.com
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