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该专项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专门用于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薄弱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计划1人。
三、招生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
四、招生方式
“申请-考核”制。
五、 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与学历证书)。
3.本年度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报名截止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以学位证颁发日期为准)。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贵州师范大学入学体检要求。
(四)须提供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此专项为定向培养招生,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仅限帮扶高校推荐考生,其他人员报考无效。
六、提交材料要求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填写《2023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师范院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按要求填写信息并加盖人事单位公章并签字)(原件);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原件);
4.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
6.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7.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书(原件);
8.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独著发表的科研论文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全页,著作还需版权页及各章编写者的说明等材料(复印件)。
9.近三年主持的厅级以上课题立项证书或结项证书,厅级以上教学和科研获奖证书(复印件)。
请将上述9项材料按顺序整理并用抽杆文件夹固定于6月20日下午14:00-16:30报到时提供复印件,原件供复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所有材料概不退回,如未按期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七、考核方式
(一)材料审核
1.资料初审
申请学院对考生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确认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未按时提交材料、材料不全、材料不符合要求、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申请人视为审查不合格。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或其他申请材料有疑问的,申请学院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等支撑材料。
2.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根据考生发表论文、取得的科研成果及获奖、科研计划等进行考核评估并给出百分制审核成绩。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入围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并报学校审核后公示。
(二)综合考核
1.资格复审
综合考核前对考生提供的所有支撑材料复印件进行原件复核,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2.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考察结果作为面试中的重要参考。
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主要考察考生知识结构、科研背景、学术研究经历以及对本学科学术前沿掌握情况,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口语能力;综合评价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
3.考核形式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以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教育学》。面试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等。
4.综合考核成绩
(1)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60%,外语口试占10%。
(2)考核成绩总分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成绩将于2023年6月25日前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公示。
5.考核工作安排
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报到
时间:2023年6月20日14:00—16:30
地点:花溪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管理科
缴费:复试费100元。
(2)专业课笔试
时间:2023年6月21日09:30-11:30
地点:花溪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二楼小会议室
(3)面试
时间:2023年6月21日14:00开始
地点:花溪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二楼小会议室
八、体检
(一)拟录取阶段,考生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二)拟录取名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考生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至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管理科。
(三)经鉴定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拟录取及签订协议
考生最终拟录取成绩为百分制,最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50%+综合考核成绩50%。
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和最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上报教育部审定。
该专项计划考生为定向培养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贵州师范大学、被拟录取考生和定向单位三方签订《贵州师范大学接收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十、招生咨询
学院主页:https://marx.gzn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851-83227486(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管理科,刘老师)
0851-83227112(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6月19日